欢迎访问福建省信用协会!
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
地方法规

首页 > 政策法规 > 地方法规

厦门:新修订建筑条例下月施行
发表时间:2026-05-29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记者26日从厦门市住建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新修订的《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。

  据介绍,随着建筑业从“大基建时代”转向“城市更新时代”,“限额以下小型工程”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”“既有建筑改造”等规模较小、金额较低的涉及生活安全、存量提质增效的建设项目,上位法没有直接适用依据。此次修订,通过立法加强“小规模”建筑行为管理,真正筑牢城市安全治理的“最后一道防线”。

  《条例》还从地方立法层面设立“智能建造”专章,融入“人工智能、建筑机器人”等创新元素,从产业体系、技术研发、人才建设、场景应用等全链条构建智能建造法治保障体系,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;在地方建筑法规中设置涉台相关条款,推动两岸资格采认标准共通,支持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,充分发挥厦门独特区位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;在地方建筑法规中为“消防审验”专设一章,系统化解职责划转以来的管理难题。(记者 陈挺 通讯员 董荣娣)


来源:福建日报


 
上一篇:我省出台帮扶小额信贷政策
下一篇:没有了

Copyright  ©  2016-   福建省信用协会  All Rights Reserved.

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10楼08单元   电话:办公室0591-87501177 外联部0591-87889106   网站建设

友情链接: 信用福建   信用福州   信用厦门   信用漳州   信用龙岩   信用莆田   信用三明   信用南平

 备案号:闽ICP备14005166号-1